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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租賃-清盤中的公司租戶-第二部分

 

在租約免責聲明發出後,隨之將遭受損失的一方,例如房産主,可在承租人公司的清盤過程中提出索償。儘管法院已經在可支付損失方面給出了一些指導性意見, 但賠償的計算方式依然是錯綜複雜的。一般說來,房産主有權根據原有租約剩餘期限中應收租金減去有望從新承租人處獲得的租金追討其中的差額。


免責聲明對房産主的影響

一份有效的免責聲明將自生效之日起(為免責聲明通知里所注明的日期)終止承租人公司在租約中的權利,利益和義務。然而,這一聲明並不影響除了基於實現免除公司債務這一目的而必然會受影響的人外其他任何人的權利和義務。

物業租賃-清盤中的公司承租人-第一部分

近來,公司承租人被清盤的數量正在不斷增加。隨之而來,許多房産主會發現他们收到了來自清盤人關於自己房产的免責聲明通知。

下文是關於涉及租賃不动产和公司承租人情況下免責聲明的简单介绍。

聲明免責權

根據1993年公司法案(以下簡稱“法案”)第269 項的規定,清盤人有權在未經法院授權的情況下,對“承担有法律義務的財產”(以下簡稱“義務財産”)聲明免责。